第(2/3)页 巫安脸色难看的不得了,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丈夫,看起来相当温柔。 “我们都是女子,所以不明白为什么要把女孩子的脚给掰断,就为了让那双脚看的更小巧一些。相公,你是男子,你知不知道为什么?” 游四方狠狠的打了个机灵,连忙摇头。不是,虽然他是个男人,但他对这种缠足的风俗也十分看不上。正常人谁会喜欢被摧残过的看起来已经畸形的脚呢?那些喜欢的人肯定是脑袋或者其他地方有点儿问题。 于是他连忙给自己的妻子解释。 “媳妇儿,媳妇儿!你可得相信我,虽然我也是个男人,可我一点儿都不喜欢什么三寸金莲。正正常常的脚不好吗?再加上如果真把女子的脚像那样缠过,她怎么走路呢?走起路来必定是钻心的疼痛。如果是真心疼爱自己的女儿,那么那些父母亲人肯定不会愿意让自家的孩子受这样的罪。” “就是,我也不觉得缠了什么三寸金莲之后会有多好看。正常的脚才是最好看的。” 游老大几个成年男子连忙摇头否认。他们是发自内心的,尤其是像他们这些庄户人家,因为日子过的实在太过贫穷,所以男子每日要外出劳作,女子要操持家务,打理家中的上上下下。如果真把女子的脚给缠起来,连走路都成了问题,那还怎么操持家中的各项事情? 他们庄户人家只讲究实用,不讲究什么美观,更何况那一点儿也不美,只要一想想那双脚是怎么被掰断脚趾和足弓,就觉得可怕。 其实这个时候宁宁也觉得奇怪,产了三寸金莲之后到底有什么好的?而且把脚趾和足弓掰断之后,用布狠狠的缠起来,再塞到鞋子里,势必会因为憋闷不透气而产生异味。难道那些文人雅士就是格外喜欢脚臭的味道? 那他们闻自己个儿的不就行了吗?为什么非得闻别人的? “外祖父,那些缠了三寸金莲的女子长大之后是什么样的?或者说那些达官贵人们为什么会喜欢娶那些缠过足的女子?难道就喜欢看她们不良于行的样子?” 这个问题巫山也不明白,毕竟他是个正常的男人。再加上巫氏一族与中原文化到底还是有些不通的地方。尤其是当时他表现出来的对缠足的厌恶的状态被当地人所察觉之后,对他就格外警惕。所以直到最后他也没有弄明白,这个问题已经纠缠他很长时间了,刚好这个时候提及,于是他就说了出来。 第(2/3)页